此前有政策規定,從2022年開始,申請人想參加積分落戶應用的,須按政策規定時限(當年度10月1日前)完成積分申請受理。以下流程舉例2021年官方政策,2022年的通知還未公布,預計積分申請時間在9月前后。
第一步:在政策規定的時間段內,申請積分。
備注:申請人須在規定時間內申請積分、遞交全部材料,才能參加后續的落戶落戶申請。
積分申請通道:
線上通道:關注微信公眾號“新杭州人家園”→積分管理→積分申請;
線下通道:各區積分申請受理點。
計分規則:
可計分指標的對應材料需在2021年10月1日前取得(根據新《辦法》,參加積分應用的,指標計算截止時間為當期積分應用受理起始日的上月首日),其中,捐贈、志愿者服務、榮譽獎項、納稅指標的對應材料需要在2016年10月1日至2021年10月1日期間取得。
第二步:受理的20個工作日后自行查詢積分。(如有異議,需在7個工作日內提出,逾期視為確認分值)
第三步:打印積分有效憑證。
可通過“新杭州人家園”微信公眾號或積分受理窗口打印積分有效憑證。
第四步:11月1日至12月15日(因新舊政策過渡,2021年積分落戶申請受理期適當調整,節假日除外),前往擬落戶地的戶籍窗口或通過警察叔叔APP遞交積分落戶申請。
公示期結束后,待市發改委會同市公安局報市政府同意后確定積分落戶上線分值,統一公布符合當年落戶分值人員名單并簽發《積分落戶準入通知書》(有效期60天)。
第五步:符合條件落戶人員持居民身份證到戶籍窗口辦理落戶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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