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廬城鄉居民醫保資格審核需要提交什么資料?
1.首次辦理參保手續的人員,應提供本人社會保障卡(或身份證,少年兒童不用提供)、戶口簿的原件和復印件。其中,非本縣戶籍的少兒還須提供其與在杭州市參加職工醫保的父母一方的關系證明。
2.18周歲以上的本縣戶籍學生及年滿6周歲在本縣中小學校就讀的非本縣戶籍學生,需重新申請辦理少兒醫保參(續)保手續,提供學校的學籍證明。
3.非本縣戶籍少兒因父母原關聯一方職工醫保已停保、學籍信息無法共享獲取等原因需重新做參保資格審核的人員,須提供其與在杭州市參加職工醫保的父母新關聯一方的關系證明、在本縣中小學校就讀的學籍證明。
4.符合免繳條件的人員,除提供前款規定的有效證件外,還應按規定提供相關免繳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
5.若以上證件信息可以通過數據共享獲取到的,參保人員在辦理資格審核手續時不需要再提供相應的證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