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妹妹問的,希望大家能出一點主意。
妹妹和她老公相親認識的,結婚6年,女兒3歲了。
第一次發現他出軌是在3年前,但是沒有證據,和他鬧離婚,妹妹還因此得了抑郁癥,后來在娘家的幫助下好了起來。當時男方痛哭流涕來找妹妹復合,說得聲淚俱下,在兩邊父母面前保證不會有下一次,考慮到孩子剛剛出生沒多久,妹妹選擇原諒他了。后來才發現他們關系一直沒斷,還把小三弄到他公司里上班了,這一切我們都不知道。
直到這一次三年后看手機才知道他又出軌了,而且小三孩子都生了,已經好幾個月了,在公司附近租的房子。妹妹當時太沉不住氣了,直接找渣男對質,目前沒有聊天證據和住址,相當于沒有任何證據。
論經濟情況男方家里肯定比我們家要好,他自己開了個小公司,但像房子這種都是男方婚前財產,真要分割妹妹也占不了什么便宜。我們現在的想法是離婚肯定要離,要女兒的撫養權,但是沒有出軌證據的情況下怎么能爭取更多的離婚財產。就算拿不到離婚財產,也不想他們好過。